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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飞标司颁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6-01-04 

  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微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为了规范此类民用无人机的运行,依据CCAR-91部,民航局飞标司12月29日正式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其中也提到了无人机的定义:“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控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其他内容有:

  一: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无人机。

  二:在开始飞行之前,机长应当:

  1.了解任务执行区域限制的气象条件;

  2.确定运行场地满足无人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

  3.检查无人机各组件情况、燃油或电池储备、通信链路信号等满足运行要求。对于无人机云系统的用户,应确认系统是否接入无人机云;

  4.制定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预案中应包括紧急备降地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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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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